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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年,湖南森力律师事务所李俐俐律师承办的河南小伙张艳胜捡卡消费25万天价上网费涉嫌盗窃案受到全国媒体及民众的广泛关注。
2011年12月,张艳胜在山西平遥工地上捡到一张中联重科的SIM卡,后放在家中电脑上网。7个月后,张艳胜消费了25万元的上网流量费;
承办律师李俐俐认为该案明显是一个民事纠纷,不构成盗窃罪。该SIM卡为张在工地所捡不是盗窃而得,捡卡消费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程序予以追回。
“天价上网费:还由众多网络媒体和电视台进行了报道:湖南经视频道,山西电视台,南方TVS,成都电视台,搜狐,腾讯,新浪,酷6等等。
现张艳胜捡卡案民事案件已达成和解,张艳胜本人也已取保候审出狱。最终长沙移动公司收取中联重科流量费3500元,纠正了25万元的天价上网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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